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
位置:首页   >>  刑事辩护   >>   刑事辩护  >>  详细内容


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

  1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;

  2、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,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
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“数额较大”,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;

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“数额巨大”,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。

 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

  (一)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

 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,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,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,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,因而没有交出财物;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,但并未交出财物,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。

  (二)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

  仅从字面看,“威胁”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,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。

  但是,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:

  (1)从威胁的方式看,抢劫罪的威胁,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;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,也可以通过书信、电话或第三者转达。

  (2)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,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,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;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,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。

  (3)从威胁的内容看,抢劫罪的威胁,都是以杀害、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;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,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、名誉等。

  (4)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,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;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,也可以在事后取得。

  可见,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,又有联系,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,应以抢劫罪论处。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,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。

  敲诈勒索罪的处罚

  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



Copyright@2005-2010 张国权律师网站 豫ICP备09022271号  

地址: 信阳市新华路万家灯火23号楼10层(火车站对面) 电话:0376-6208142 手机:13939759425 QQ:634416172 邮件:lawyerzhangguoquan@163.com